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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法规监察科
负责拟定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技术规定;负责对城乡规划法律、法规及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案件;负责临时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;承担有关信访接待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事项;负责城乡规划宣传教育、业务培训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,推进科技进步,推广科技成果。
联系电话:0952-2688003